为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奖励在工程管理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我省工程管理事业的发展,推动工程管理科技成果的应用,根据《湖南省工程管理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工程管理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申报工作按《湖南省工程管理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凡在湘从事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生产、咨询等企业及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组织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湖南省工程管理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中规定的要求,并在2022年10月30日之前经过评价、评审或验收的项目,具备科技主管部门或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评审或验收证书。
2.申报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即2021年10月30日之前应用)。
3.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省级、自治州、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励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局科技奖励及其他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一律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项目不涉及任何保密内容,且不存在科技成果权属争议。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牵头组织编制,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湖南省工程管理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附件2)。
2.《湖南省工程管理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
3. 诚信承诺书(附件5)。
(二)报送材料
1.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双面打印,纸张规格 A4,竖向左侧装订,采用胶装),一式两份。
2.电子版材料为已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报书主件和附件pdf扫描件,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
3.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标准规范、论文专著等项目科技成果应当在项目立项后取得,应与项目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相关性,且与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相关。
4.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在书面材料中确认签字或盖章。
5. 项目联系人应为评奖周期内评奖相关工作的指定联系人,同时填写有效座机和手机号码,该联系人应对申报项目情况较为熟悉。
四、评审程序
(一)形式审查:按照《湖南省工程管理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附件4)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求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
(二)受理公示: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在湖南省工程管理学会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三)评审:采用通讯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方式,通讯评审后,由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与投票表决;必要时,可要求对申报特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在评审会上介绍该项目的主要创新成果,并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四)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通过的获奖项目,经奖励委员会审定后,在湖南省工程管理学会网站上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五)最终获奖项目名单公布在湖南省工程管理学会网站等媒体上。
五、申报时间
申报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17:00(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学会秘书处(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68号中南大学铁道校区世纪楼911)
联 系 人:王老师 0731-82655121
杜小琴 0731-82655121 19118851181
学会邮箱:gcglxh@163.com
湖南省工程管理学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