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组织参加评估前请认真阅读《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湖南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方案》、各类社会组织评估评分细则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各类社会组织对照相应的评估评分细则,在自评栏中打分,根据分值初步确定参评等级:评估满分为1000分;850分以上为5A级;750分—850分(不含850分)为4A级; 650分—750分(不含750分)为3A级; 600分—650分(不含650分)分为2A级;600分以下(不含600分)为1A级。
三、社会组织在自评基础上,向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提交《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和评估评分细则自评得分表。
四、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核社会组织参评资格。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交以下完整材料:
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2、评估评分细则自评得分表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当与评分细则一一对应,并按顺序整理成册);
五、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评估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省评估委员会,由评估委员会审核初评结论,进行终评,确定评估等级。公示期满后,由省民政厅颁发评估等级证书和牌匾。
上述所有文件请自行从湖南省民间组织信息网下载打印。
网址:http:// hunanmjzz.mca.gov.cn/
咨询电话:龙吉士, 0731-84502221,13507401177;邓庆0731—84502319;18807410528